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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微博社区管理新规定:强力打击垃圾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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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vaemaidovef
时间:
2015-4-12 17:46
标题:
微博社区管理新规定:强力打击垃圾营销
微博管理员已经发布消息,为限制垃圾营销信息对信息流的干扰,提升用户信息流阅读体验。站方对《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第21条做出修订。用户发布垃圾营销信息,干扰信息流阅读,被其粉丝中可信用户举报的,将扣除信用积分,并限制被举报内容的展示。网友在信息流中发现垃圾营销信息,请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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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修改后的《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第21条中有关垃圾营销信息的具体内容:
1.以发布垃圾营销信息为目的而存在的帐号,予以注销。
2.参与虚假粉丝购买的,移除虚假粉丝。
3.若粉丝异常增长:(1)未构成违规或未参与虚假粉丝买卖的,站方协助移除虚假粉丝;(2)构成违规的,站方强制移除违规帐号全部虚假粉丝,并处以禁被关注7-3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冻结帐号。
4.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移除异常数据,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被关注15-9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注销帐号。
5.发布垃圾营销信息骚扰他人被举报的,每次扣除信用积分2分,并处理有关内容;情节恶劣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除信用积分5、8、10分,并处理有关内容。
6.发布垃圾营销信息,干扰信息流阅读,被其粉丝中可信用户举报的,每次扣除信用积分1-2分,并限制被举报内容的展示。
作者:
swmozowtfl
时间:
2015-6-30 18:38
相比他连说拜拜的 想法都没了 哈哈
作者:
kwjvtwzx
时间:
2015-6-30 18:41
呵呵 哪天得看看 `~~~~
作者:
efiew
时间:
2015-6-30 18:43
系统居然怀疑我灌水,我身边又没有水龙头。哦…明白了,身上有一个……
作者:
kwjvtwzx
时间:
2015-6-30 18:44
兄弟....表给偶丢丢哦....
作者:
xiaoye
时间:
2015-6-30 19:05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静
作者:
bqtklouu
时间:
2016-2-28 21:23
我去看看 网络上的事 我不是很会 哎
作者:
tohme
时间:
2016-2-28 21:23
看起来好~~像啊~~~~~
作者:
buingeEvineus
时间:
2016-2-28 21:24
呵呵 我可不敢~~~~
作者:
mwxny
时间:
2016-2-2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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