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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十大微商品牌”艾缇雅陷控制权争夺战 [打印本页]

作者: feizoudeshazi    时间: 2017-3-13 12:25
标题: 关于“十大微商品牌”艾缇雅陷控制权争夺战
听说去年的第四届“金屏奖”获得者,“十大微商品牌”艾缇雅居然陷入了创始人之间的品牌争夺战,我这个自他们品牌开创以来一直在用的老客户,忍不住关注了一下,才知道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纠纷,看到当年的创始人为了利益内斗,吃瓜群众也许会表示这是一出好戏,但是像我这样的老客户是觉得有些淡淡的忧伤。不过在我发表看法之前还是来梳理一下事件的过程。
以前艾缇雅的辉煌历史咱就不说了,正式开始纠纷还要从2016年上海的一家公司申请成功“艾缇雅”商标说起。之前这个品牌一直是西藏艾缇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咱们的微商艾缇雅公司使用的,艾缇雅品牌也一直由这家公司及其董事长陈国良先生负责研发和销售的。陈国良先生也一直在申请艾缇雅的商标,最后终于由自己名下的这家上海公司申请成功,但是陈国良先生因为R标申请时限的限制,为了保护代理商的合法权益,不被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假冒伪劣产品所困扰,遂决定直接收购已注册商标“羽悦本草”,用以解决在电商平台上滥用商标的假货问题和乱价问题,并进行一次全面的品牌和产品升级。
但就在这个时候在艾缇雅的代理商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份措辞强烈的自称西藏艾缇雅的投资人兼艾缇雅(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的陈庆荣发表的《致艾缇雅代理商的公开信》,3月9日,事件继续发酵。陈庆荣方在朋友圈晒出了一份《关于西藏艾缇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伙协议》,声称陈国良的联合声明欺骗了大众,但是据法律人士和知情人士透露,陈国良的确签署过这份协议。但是在此协议中,陈庆荣虽然签署了投资协议,却未履行投资义务,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这份投资合伙协议无效。并且在公司股东章程和工商登记中,却无陈庆荣的任何信息。陈庆荣不履行出资义务,却妄想拥有投资权益,并且捏造事实,提供无效合同进一步污蔑良兄,实属不择手段。
我的一个朋友刚好是艾缇雅品牌的股东,经询问他我才知道,陈庆荣仅仅原先在艾缇雅负责生产,但是在业绩做到一定高度后,双方在经营理念上产生了矛盾,继而发生了决裂。以前陈庆荣还在艾缇雅时,就计划脱离艾缇雅,建立自己的公司。后来他也的确到了深圳,创立了臻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前陈庆荣也仅仅是艾缇雅的供货商,但现在有了自己品牌的他和艾缇雅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我也会继续关注这件事的最新进展,希望艾缇雅能早日回复正常的轨道。


作者: uzzlpttsyf    时间: 2017-3-13 12:49
哈 你逗逗他啊
作者: AbetFraure    时间: 2017-3-13 17:12
我是来收集资料滴...
作者: eemmy0hd3x    时间: 2017-3-17 09:10
极品可以说是让你馨香满腹,三日不绝!!古人说的好:想要作文章,先要学做人。由作者的文章我们也可以揣测出作者定是成长在一个汗牛充栋,文化氛围浓厚而且精神面貌积 极向上的幸福家庭里面。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亲情冷淡的时代,能够在这样的家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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