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微信、QQ群以及相关APP等社交软件购买商品在一些消费者中流行,被称为社交电商模式。但有的社交电商盈利重点不是实际的商品或服务,而是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获利。今年4月,烟台市民王某被亲戚拉进了多个微信群,通过群内链接购买商品可以返利,但最近微信群管理员开始鼓励大家发展下线,“如果进一步发展下线,不仅有金钱奖励,别人购买产品时上线也能得到返利。” 与传销行为相似。
社交电商APP的套路,最开始是销售商品实物或服务,通过发展下线产生的销售业绩作为上线计酬或返利依据。但随着下线越来越多,所谓的收益更多是以拉人头或收取入门费为依据。因此一些人专门以此牟利,打着推广商品获得返利的名义拉拢下线,并开发出机器人工具,实现对下线的“管理”。
网警提醒:消费者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平台宣传的高额收益承诺,对拉人头、收益与下线挂钩等情况,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传销陷阱。
(牡丹江网警巡查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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