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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优】 一次纠结的交通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二锅头加咖啡    时间: 2015-1-5 15:39
标题: 【优】 一次纠结的交通事故
  前不久,我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武汉市城区道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遇对方驾驶外地牌照正三轮摩托车(外地牌照摩托车在武汉市城区是禁止通行的)由西向东在人行横道处突然横过公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早已出院,住院期间费用共计九千五百多,我垫付了七千多,对方垫付了两千多。
  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当时的情形:事故现场为分车分向式城市道路,且道路中间设置有中心双黄实线和隔离护栏,并且人行横道双黄线上还有多根阻车桩。对向车道上的车辆处于停车等侯状态,我的视线被对向等侯的车辆挡住,无法看到对方;对方在没有任何观望的情况下从对向等候的车辆中突然横穿出来撞上我车的左前方。
  交警的责任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不服交警的判定,向市局递交了复核申请书,在复核期间对方去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昨天市交管局通知我去拿回了终止复核的通知。
  不说其它的,就凭以下两点我就不服交警的判定:一、对方驾驶的外地牌照摩托车在武汉市城区是禁止通行的;二、对方驾驶机动车突然横穿有阻车桩的双黄线。
  恳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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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极品飞车手    时间: 2015-1-5 23:39
  因为汽车有保险,很多时候都是主要责任。<br>  
作者: f104    时间: 2015-1-5 23:39
  估计依据的是机动车过斑马线没有减速观察。这种情况是蛮倒霉的,最起码也应该是均等责任。但,现在这个交规判罚就是这样。你机动车有保险,就要判重,不能有一点违章。<br>  我见过不止两起案例都是重罚机动车的:一个我同事过路口正常直行,摩托车抢红灯撞他车侧门。造成摩托车司机受伤,两车受损。判定结果也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摩托车无牌无照且不戴头盔,并有超速抢红灯行为。另一个是我公司货车在有虚线道路上左转,一辆高速行驶摩托车撞击车后箱,亦是无牌无照无头盔,摩托车驾驶员重伤。货车司机被拘!
作者: 二锅头加咖啡    时间: 2015-1-5 23:39
  那岂不是变相鼓励碰瓷的<br>  
作者: 无_无名    时间: 2015-1-5 23:40
楼主英明
作者: effoggikeftor    时间: 2015-1-31 09:34
老大,我好崇拜你哟
作者: gevaemaidovef    时间: 2015-1-31 09:34
我率天兵天将 将你打回原形~~~
作者: 长颈鹿王77    时间: 2015-1-31 09:36
还呕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3-17 13:56
哈哈 怎么说来眼睛小真的很好 哈 哈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3-17 13:57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不好意思回错帖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3-17 14:02
不为楼主的标题所吸引,也不是被贴子的内容所迷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3-17 14:04
我怎么就踩不死你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3-17 14:21
系统居然怀疑我灌水,我身边又没有水龙头。哦…明白了,身上有一个……
作者: kwjvtwzx    时间: 2015-6-22 20:44
cd:遮~~~~~~
作者: xiaoye    时间: 2015-6-22 20:47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
作者: kwjvtwzx    时间: 2015-6-22 20:47
哈哈 怎么说来眼睛小真的很好 哈 哈哈~~~~
作者: kwjvtwzx    时间: 2015-6-22 20:50
想骂你.却不知道从何骂起.
作者: swmozowtfl    时间: 2015-6-22 20:56
什么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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