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短视频运营杂谈] 从“电商主播”到“直播销售员”,直播带货像线下导购一样面临规范

[复制链接]
DeGe 发表于 2020-7-7 11: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提示您:未获得智伍应用正式版的授权,部分功能受到影响!

尊敬的用户,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安装智伍应用旗下的产品,为了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和升级,云采集已经开始按天收费,建议购买200天,免费赠送400天,一共600天,平均每天仅需1.67元。

向用户收费是为了给用户更可靠的保障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产品的正常运作、不断研发和改进,希望各位用户能够理解和支持。

购买正式版授权请打开下面的网址自助购买:

www.zhiwu55.com/authorization/buy_end_time.php?hzw_appid=4EC2FD7F98349DA1A2D833EFF47DEE0C



购买之后,自动开通正式版授权,新采集的内容不会再出现未购买授权的提示信息,同时智伍应用旗下所有含云采集功能的产品,都无需再次购买云采集的正式版授权,即云采集的授权可以在智伍应用的各个产品那里通用!

如果您已经购买了正式版,还是会出现未购买授权的提示,或者有其它问题,请联系智伍应用官方在线客服QQ/微信:2085244671



文|网视互联 赵天成

7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9个新职业,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莫过于“互联网营销师”。

而“互联网营销师”下面又增设了“直播销售员”,这意味着,我们通常所称的“电商主播”“带货网红”,终于有了国家认可的正式称谓。

从电商主播或者带货网红到“直播销售员”,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也同样意味着主播在带货过程中的的角色、行为、权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带货的网红和主播,本质上就是“销售员”

最初的主播和网红,并不是为“带货”而生。但是当主播获得巨大流量之后就成为了网红,网红自然就需要考虑流量如何变现,于是“电商+直播”模式应运而生。这本质上是流量在电商交易中变现方式的迭代。

而“电商+直播”模式的火爆,吸引更多主播和明星加入带货军团。这里面既有李佳琦、薇娅、罗永浩这样的带货顶流,也有李湘、柳岩、郭富城这样的明星天团,当然也包括散落在各个直播间的素人导购。

这些大大小小的主播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千亿级消费市场。“直播带货”更是成了各大电商平台的“标配”。

在过去,“带货直播”强调的更多是流量变现,是从直播向电商导流促成成交的一种模式,而新称谓“直播销售员”则明确定位为是“销售员”,只不过销售的模式是通过“直播”。

从导流到“销售员”,称谓的变化也意味着权责发生了变化。

直播售货员、商家、直播平台,构成了一个整个交易链条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环节三个重要角色,这就需要厘清这三者之间的分工、责任和义务,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自觉诚信、规范经营。

“直播销售员”将像线下导购一样得到规范

作为一种流行的商业模式,“直播带货”实现了低成本流量变现的同时带来了超高的GMV(成交总额)转化率。头部主播一场直播,动辄破亿的成交额就是明证。

同时,带货直播的低门槛,也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在疫情影响严重的今年显得尤为突出。

但同时,主播素质良莠不齐,直播平台把控不严,导致一些不良主播以虚假宣传、夸张描述甚至欺骗的做法,一再消耗着消费者对直播购物的信任。

7月1日刚刚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作为国内首个关于网络视频营销活动的专门自律规范,已经明确对直播电商中主播、商家、直播平台的相关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

比如,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也就是说,以后坑位费几十万,人气几百万,结果只卖出几十单的情况将得到规范。

比如,商家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播销售员”将跟线下导购一样得到规范,而商家也需要积极履行承诺,保障退换货等售后服务。

直播带货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如今政策在约束,电商平台在监管,带货的网红也需要自律,“直播带货”无可厚非,但千万别把粉丝带到坑里,更别让这一商业模式成了“一锤子买卖”。

如果产品本身不过硬、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播“带货”很可能成为“欺诈”。

赵本山徒弟胖丫(赵丹)就因为通过直播卖假减肥药被罚款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

虽然胖丫直播带货被抓只是特例,但网红带货问题早已层出不穷。

很多用户在购买网红产品后,都对产品和服务产生质疑,吐槽、投诉不在少数。这不仅直接影响带货网红的公众形象,而且也消耗着网络用户的信任度。长此以往,必将危害直播带货这一商业模式的良性运转,甚至走上“电视购物”的老路。

过去,无数个直播间则像一个个无人监管(其实是数量太多监管不过来)的网络电视台,网红们忽悠网友买东西的样子,甚至比电视购物还要更加没有底线。

现在,国家从称谓到法规,都在逐步规范直播带货。

此前,广电总局也曾下发通知,要求:网络直播带货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而且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中国商业联合会制定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将执行。

很显然,政策层面上已经对“直播带货”进行监管,并试图迫使野蛮生长的“网红带货”走上规范化之路。

网红带货作为一种商业行为,以后一旦产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差、夸大产品效用、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都可以在现行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中找到相对应的条款,进行维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5关注

1粉丝

19258帖子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Q Q:

956130084

中国·湖北

Email:956130084@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站长技术交流论坛|互联网技术交流平台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得知网络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730号

  ( 鄂ICP备15006301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