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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 继淘小铺相关公司涉传之后 又一家社交电商贝店传闻被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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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丸美 发表于 2020-7-12 1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曾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凡是“团队计酬”“入门费”“拉人头”的商业模式都属于传销。《禁止传销条例》并未规定层级达到多少级才构成传销,所谓的“三级传销”其实是《刑法》意义上判断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个判断标准。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很多社交平台自以为是的“割裂层级”“变逐级销售为逐级推广”的规避措施都是无用功。

此外,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拜北斗表示,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行为认定标准来看,贝店具备了“入门费”、“拉人头”这两个明显特征,但对于贝店计酬方式,就目前而言尚不能完全定性。他提醒,电商平台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应努力避免销售模式与传销的相似性,避免增加违法的风险性。

多家社交电商平台屡遭处罚 未来发展“迷雾重重”

今年以来,不少社交电商深陷“涉传”困局,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近日,粉象生活也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而不久前,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

在这此次被冻结资产的相关公司中,其中不仅有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有云数据(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桐城金财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淘宝心选运营方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冻结金额高达2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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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6月10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非诉保全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上显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上述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0年4月23日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上述公司在支付宝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合计3000万元予以冻结。而企查查数据显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恰恰是“斑马会员”电商平台的主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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