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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房屋权属不明的,拆迁该怎么补偿,权属不明不能当作不补偿的理由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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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eren 发表于 2023-1-17 00:08:19|北京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r/ c4 ^( F" p- g) `  房屋权属不明,一般指的是所有权人不明或无产权关系证明,对这类产权不明的房屋遇到拆迁,是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在拆迁范围内还没有解决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屋,因为权属的不确定性,补偿的主体也无法确定,但是,这不能作为不补偿或者降低补偿的理由。北京十大拆迁律师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4 X- k$ n9 _; p1 Y( m.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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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4 b- d9 O2 l6 k : X: ~. A) N6 }1 m$ n7 @- q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解读如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或者单位房屋的,应当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 h' Y" x1 n* V2 i3 | / V/ J7 |" m7 e/ p. C6 s  如果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将由房屋拆迁部门报请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依照本条例规定,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告。& f3 f6 W3 e( I: V0 n$ t ! U& F3 ^ `/ w  房屋拆迁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利对产权不明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作出拆迁决定,作出的前提是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 2 U) p& p& e0 M- }& z+ r/ s |$ z" ?" W6 C0 O5 a% m   我们拆迁律师提醒广大的百姓朋友,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拆迁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利进行征收,但需要按照法律和补偿方案进行安置补偿,拆迁范围内出现产权不明的房屋时,既要保证拆迁进度还应当兼顾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补偿对象不明确的,拆迁部门应当在解决房屋产权纠纷之后,及时的对房屋产权人作出补偿。. W7 F+ {. P7 p7 W1 u' n. | ' {1 M+ q" Q/ J) k* C1 T5 T: }; R3 M   对房屋所有权不明的房屋拆迁程序,应当按照以下法定程序进行,以保证房屋所有人可以得到合理公平的补偿。 0 l Q/ Z/ v: P/ |% R/ O* \/ k! H* d9 M" r) ~   1、房屋拆迁部门或者经过委托的具体实施拆迁的单位,应当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信息进行调查,房屋所有权不明的,上报给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ZF。 * A. X( s4 O1 R6 z 3 T/ Z0 m: o5 l( {8 h+ Q  2、得到房屋所有权不明上报后,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补偿方案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制定出对产权不明房屋的补偿决定。 0 }$ t/ x0 ]" |8 g! d5 B. j8 Z4 d$ q5 P X6 D4 o   3、对产权不明的房屋作出补偿决定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告,公告的目的就是将房屋的情况告知给房屋的权利人,如果对补偿不服的,应当及时的提起法律程序进行救济。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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