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还款来源的自偿性:
操作模式的设计中,要求将授信企业的销售收入自动导回授信银行的特定账户中,进而归还授信或作为归还授信的保证。比如保理,其应收账款的回款将按期回流到银行的保理专户中。自偿性原则,在企业信息化和供应链信息化的基础上是十分容易得到监控和保证的。
第二、操作的封闭性:
要让银行对从发放融资到收回融资的全程进行控制,其间既包括对资金流的控制,也包括对物流的控制,甚至包含对其中的信息流的控制。典型的产品如动产抵/质押授信业务,银行将企业所拥有的货物进行抵质押,授信资金专项用于采购原材料,企业以分次追加保证金的方式分批赎出货物,随之进行销售。在供应链平台上,可以扩张为整个链条上相关企业的资金流向,只要和此贷款有关,都应该得到监督和控制。
第三、以贷后操作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
同传统业务相比,供应链金融相对降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评价权重,在准入控制方面,强调操作模式的自偿性和封闭性评估,注重建立贷后操作的专业化平台,以及实施贷后的全流程控制。这些风控措施,在供应链平台,尤其是行业性供应链平台上都是迎刃而解的。
第四、授信用途的特定化:
表现在银行授予企业的融资额度下,企业的每次出账都对应明确的贸易背景,做到金额、时间、交易对手等信息的匹配。在平台化的环境里,大数据的可视化、透明化可以比较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
中星财行认为,结合上述四个特点,再考察产业互联网和供应链平台化的特点,就可以发现:产业供应链的平台化将是全面、系统、有效满足供应链融资风控条件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释放银行业供应链融资产品潜力的有效措施,更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不二法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