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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了解:评标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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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dadao 发表于 2022-3-30 22: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评审专家库管理混乱。根据《招标投标法》,公共采购市场的评审专家主要来源于两类专家库,一是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册;一是招标代理机构自己建立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库内。专家的产生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也可以直接确定。依照《办法》,专家库由财政部门统一建立和管理,也可以借用代理机构的专家库,评审时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要知道招标网市场一定会给整个行业带来极大的影响力。http://www.bidizhaobiao.com/
二、评审专家法有效进行评审。为了避免评审专家与采购主体和供应商之间进行“勾兑”串通的几率,《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评审专家都是业余的,有自己的科研业务,随机抽取的专家在开标前半天接到开会通知,有些根本就法参加评审,有些匆忙赶到现场,也不可能在几个小时之内马上有自己的独立观点。因为厚如砖块的数百页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看完至少需要两天时间。评标现场的专家打分基本上是**误导的结果。 、评审专家的专业分类不科学。现行法律只规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非常笼统,导致评审专家的确定带有极大的主观随意性。 四、电脑随机抽取专家并不能保证评审活动的公正。虽然电子商务普遍进入了我国的各级机关,互联对于提高采购效率大有帮助,然而虚拟世界中的各种程序毕竟是在我们自然人控制之下。 五、法律方面的专家基本上都被排除在采购活动之外。“标书”的合法性、供应商的商务资质、评标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都涉及到法律问题,但我们在评审专家录中很少看到有法律界的专家介入。 六、评审专家的数量存在着尴尬。根据《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践中,不管多大的采购项目,**通常将评审专家控制在五以内。因为多增加一专家,就意味着**多支付一份报酬。同时也不利于**对专家的意见进行统一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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