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中和镇“忽悠”企业供暖,欠缴热费三年未支付
-----黑龙江青冈县领导骗人,谁来买单?
本网讯(首席记者 唐云立 记者 岳吉)日前,黑龙江省青冈县凯浩伟业供热有限公司(下简称凯浩公司)向本社反映:该公司位于青冈县中和镇,现在是中和镇唯一的供热企业,2014年在当时镇领导的协调下,为嘉和园小区部分没有缴纳热费的业主供暖,导致至今无法收缴到这部分热费,欠缴热费及滞纳金已超过1000万元,导致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在即将到来的供暖季,该企业已无力购买原煤,极有可能导致不能及时为百姓供热。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记者于9月20日赶往青冈县调查。
经记者调查,中和镇嘉和园小区的开发商因无力偿还建筑商的施工款项,于2014年通过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绥中法民一民终字第21号、29号、30号),由开发商拿出450套房屋抵账给田润国、周文君、胡乃臣等四人。此四人由此成为这些房产的实际所有人,在此后的时间里,由镇里的领导以不能让群众冻着为由,让凯浩公司为其供暖。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房屋在两年内不得办理终止供热,2014至2015年度是该小区建成的第二年,所以必须为这些房屋供热。在随后的2个供暖年度,田润国、周文君、胡乃臣等四人也没有提出为这些房屋办理停止供热的手续。
凯浩公司负责人于德凯对记者说:“田润国、周文君、胡乃臣等四人的450套房屋,就这样白白让我公司供热达3个供暖周期,仅供暖本金就有600余万元,加上滞纳金已经超过1000万元了”。
“今年,我们公司实在挺不住了,就将这个问题向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整治领导小组反映。青冈县委书记杨勇闻讯后非常重视,责成县政府主管信访副县长董立涛和中和镇党委书记姜明伟负责解决我公司所提出的五个问题,此后只解决了二个问题,至于部分业主欠缴的1000余万元热费和滞纳金的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解决”,于德凯说。
于德凯还表示:“为啥只解决了2个问题?事情的经过是:姜明伟通知我到董副县长办公室,董的秘书和姜书记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注明‘我所反映的问题处理的非常满意’的文书让我签字,以此来反馈给上级单位;姜书记说,县委党委会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你的事,必须处理,但得给我们时间,这事不会差。我当时想,都是老乡,镇党委书记表态,董副县长的秘书作证,肯定没问题,所以在他们没有解决任何事的情况下,就把字签了。”
“结果到现在,我的最大问题就是这1000余万元的欠缴热费,就没有给我解决,他们在骗人”,于德凯气愤地说。
黑龙江省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德仁说:“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第44条规定,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责任主体十分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中和镇政府出面来协调让建筑商不缴或缓缴费,而导致凯浩公司至今收不到热费,镇政府是有责任的,属于越权行为,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经营,造成的后果理应由镇政府负责,并由纪委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目前,建筑商已把一楼门市商服供热管线私自拆除,直接导致二楼以上的居民室内温度不达标(见上图)。建筑商的行为是在镇政府党委的见证下拆除的,这一行为严重的违背了相关法律法条,供热单位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县供热办进行举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记者现场已经看到,大部分门窗全部裸露外面,这就导致了供热单位每日受到严重经济损失。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的相关领导没有将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举报人迫切希望有人出面或法院立案解决实际困难,否则当地小区供热将受到影响。
此事究竟如何进展,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