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的历史依附于许多支柱,它们是些有机体,是达尔文所谓“生命之树”上生长的绿叶,也是我们倾注心力研究的对象。而我们的目标,自然是了解这棵生命之树的树枝、树干和树根,甚至它生长出来的种子。也就是说,最终完全解决达尔文自己在杰作《物种起源》中试图解决的那个问题:不仅仅是生命如何进化、多样化,直至达到今日的复杂性,甚至包括生命是如何产生的。
许多科学家致力于探究一种生物,并因此声名显赫。对大肠杆菌、秀丽隐杆线虫、果蝇这些生物体的研究就是典型例子,约20位学者因此获得诺奖。因为登上了进化阶梯,达尔文雀族和鸽子如今也在进化论历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这些生物中,过去的实验最常用的显然是豚鼠,所以它拥有“试验品”(cavia)这一别名也就在意料之内了,而现在它已经被小鼠代替。至于卡尔·冯·弗里希的蜜蜂、尼古拉斯·廷贝亨的小鸡和康拉德·洛伦兹的鹅,也都为三位科学家的动物行为研究带来了1973年的诺奖。与之类似的还有1981年诺奖得主大卫·休伯尔用于视神经系统研究的猫和猴子。
在微生物与大型生物两极之间的昆虫类中,以苍蝇和蜜蜂的研究最为常见。昆虫类中还有蚂蚁,它们的歌颂者是爱德华·威尔森。他曾两次获得普利策非小说奖,获奖作品分别是1979年的哲学随笔《论人性》,以及1991年与伯特·霍尔多布勒共同写作的科学报告《蚂蚁》。
不过若要走近蚁类研究(mirmecologia,源自希腊语myrmex,“蚂蚁”),也许从《蚁丘》(Anthill,2010)开始着手要更容易些。这本书的叙述方式比小说更平易近人,共分为6章,等同于威尔森研究了一生的六足亚门动物足的数量。它讲述了一个同威尔森一样痴迷于蚂蚁和蚂蚁世界的早慧男孩儿的故事。
《蚁丘》的第四章说明了书名的来由,它讲述了蚁后死亡之后发生在蚁穴中的一起事件。这个时刻的选择颇具艺术性,因为在一场绝望的生存战后,蚁后之死注定了系统的崩溃,真可谓一部迷你版《伊利亚特》。实际上,阿喀琉斯所带领的那群不明所以却战斗到生命最后一秒的战士,正是被称为“密耳弥多涅人”(Mirmidoni),即“大蚂蚁”。根据神话,是宙斯将这个族群从蚂蚁变化成人。
除了在战斗中应用从投掷石子到喷射化学物质的各种技术,蚂蚁与人还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蚂蚁拥有一种基于费洛蒙分泌物的语言,以此进行沟通,并使用嗅觉和味觉来“听”。其次,蚂蚁掌握建筑知识,能够建造或挖掘复杂且多样化的巢穴,为其配备通风和温度调节系统,还装饰了蔬菜地毯和矿物家具。
而蚂蚁本身更具有无数令人吃惊的特性。比如,切叶蚁会切割和运输叶片作为“培养基”,用来种植它们食用的一种真菌。收获蚁食用它们从不同植物中收集来的种子。蜜蚁能从蚜虫和其他昆虫的粪便中提取蜜露。奴役蚁可以奴役其他各种蚂蚁替它们完成各类工作。编织蚁使用幼虫吐的丝缝纫树枝树叶,建造巢穴。行军蚁则像匈奴人一样有组织地攻城略地,成群结队地行进,并扎营露宿。诸如此类。
人们对于蚂蚁研究如此兴致高涨,原因之一在于它们是高社会性昆虫中最为人所熟知者。我们可以将蚂蚁的社群而不是个体当作一个真正的有机体进行研究。威尔森与霍尔多布勒在他们最近的大作《超级有机体》中就这个问题进行了细致探索,而他们的导师威廉·惠勒(William Wheeler)早在1911年就已在《作为超级有机体的蚂蚁社群》一文中引入了这一概念。
不过,蚂蚁社群只是一种特殊的超个体生物组织。在动物王国中还有许多同类例子:珊瑚、蜜蜂、黄蜂、白蚁、鱼、鸟、海豚、大象、狮子、狼、猴子。显然,人类也榜上有名。如此,我们便能很自然地进入威尔森在1975年于同名书籍中提出的一个研究领域——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这个术语意在指出社会学与生物学之间的一种“新结合”,揭示了“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
社会生物学试图破译的一个例子是1963年威廉·哈密顿对蚂蚁、蜜蜂和黄蜂利他主义行为之动机的解释。这种现象可以从它们的繁衍机制中看到:雄性诞生于非受精卵,而雌性则诞生于受精卵。这样就保证了雌性会与自己的雌性后代共享一半基因,而与姐妹共享的基因则能达到四分之三。从自身基因传递的角度来看,对于雌性,养育姐妹要比女儿更有利,也就是说,在社群中作为不生育的成员比作为母亲要更有利。
对社会生物学的讨论源于它对基因基础和行为选择机制的强调,总体来讲就是强调自然因素的影响,这对于强调文化因素的论调非常不利。许多科学家和人文主义者因此强烈反对这一新学科,批判它的基因决定论及其对社会政治中“现状”的合法化。其中包括遗传学家理查德·李文丁、神经生物学家史蒂文·罗斯以及心理学家利昂·卡明,他们共同写作了反对社会生物学的书籍《非与生俱来:生物学、意识形态与人性》(Not in Our Genes: Biology, Ideology and Human Nature,1984)。
在人类的诸社会性行为中,社会生物学试图归因于基因和基因选择的包括:性、侵略性、部落制、战争、种族灭绝、合作、利他主义、竞争、领导力、随波逐流、思维控制和宗教。威尔森在前文提到的《论人性》中讨论了这些问题,并将宗教定义为“人类思维中最复杂、最强势的力量,可能是人性中无法根除的部分”。
他不认为科学教育可以使宗教消亡,还拿美国作为反例,因为它既是科学最发达的国家,又是仅次于印度的宗教性第二强的国家。他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人类相较于了解,更愿意信仰”。就像认知心理学家维多利奥·吉罗托(Vittorio Girotto)、科学哲学家特尔莫·皮耶瓦尼(Telmo Pievani)和神经学家乔尔乔·瓦罗尔提伽拉(Giorgio Vallortigara)为他们共同创作的佳作拟定的书名:《生而信仰》(Nati per Credere,2008)。我们除了接受并尝试理解,别无可为。
对于这种信仰病,威尔森自己也不能免疫,他自称“临时性有神论者”,指他虽然已经远离教会,不再自称是基督教徒,但也并没有成为不可知论者或无神论者。在他的大作《造物》中,就有一封写给想象中的一位浸会教牧师的信件,收件地址是他出生和成长的美国南部,信中他向科学和宗教发出“拯救地球生命的呼吁”,将两者视作“当今世界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我们不一定非得同意威尔森的如下观点:为了分担他眼中现代人类面临的问题,必须成立新的“神圣联盟”。实际上在过去的一万年中,文明的出现已导致人类历史时代与自然历史时代错位。我们成了不折不扣的嫁接品种,拥有史前的情感、中世纪的认知和未来的技术。这种杂交令我们丧失了对赖以生存的力量的敏感性,也遗憾地使我们预见到很久以后,蚂蚁和蚁丘依然会存在,但人类和他们的社会终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