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范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理财范的投姿者要警醒,理财范教您识别下一个E租宝,谨防“e租宝”再现,远离虚假融资项目,不给E租宝的徒弟可乘之机,避免与集资诈骗一步之遥的风险!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理财范及母公司(网融控股)将始终拥抱监管要求,并对针对相关细则积极调整业务方向,一方面为行业发展注入合规正能量,另一方面理财范将面向未来,基于母公司拓宽金融服务范畴,践行金融普惠原则,持续服务实体经济。
针对《暂行办法》中相关细则,特别是关于限额规定,旨在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理财范自成立以来,坚持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坚持零售金融场景化、分散化,坚持产业金融实体化,并且从一开始便与持有《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融资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优质持牌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从服务小微金融到零售金融,再到产业金融,理财范一直从资产迭代与场景细分等多个维度审慎作业,借助长期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经验,依托核心团队复合管理能力,努力保证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上的微妙平衡。
2016年4月,理财范完成C轮融资,引入上市公司产业资源,依托母公司(网融控股)成立母品牌FAN,一方面旨在依托上市公司资源夯实金融资产端稳健发展,另一方面,也不断拓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外延,理财范希望从更高维度,更宽视野去践行行业使命与公司愿景。《暂行办法》的出台,在给行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也为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围绕《暂行办法》要求,理财范会逐步调整,持续优化相对大额产品类别,结合自身能力模型,在多层次金融要素市场背景下,本着一贯审慎的心态,勤勉尽责,日益精进,合规发展。
此外,理财范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基于监管要求修正产品类型,贯彻持续的风险管理和金融普惠方向,并积极就此展开行业交流与合作,共同为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互联网金融稳定贡献力量;践行金融普惠,服务实体经济。
由衷感谢投资人长期以来对于理财范以及母公司的支持与信赖,不管是基于理财范还是母品牌FAN,理财范将继续坚持合规经营路线,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类型,为投资人持续提供合规合法的优质金融服务。
监管与行业发展应是多维度的,多层次的,更是动态的。平台应该在内外部环境变化当中,不断调整自身定位,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模型,放眼未来,构建更具价值的金融服务体系与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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