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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国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2022/9/18 星期日 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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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dadao 发表于 2022-9-18 09:59:06|北京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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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F6 r* A9 c( F7 K8 c2 u# N6 Y9 q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T6 z5 b3 q, @" f, M) _( _4 G 0 y0 m# m. M* b0 g5 o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8 j) ?! I; v) F+ C: u6 @/ x; w 2 p- E6 N, Z3 l, J二、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制定具体施细则。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8 }+ C: B7 l% C }7 X3 \ , p/ l; e1 W; O, q9 K2 Y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备案。 * z( q& t" a& v* R/ m3 \) g) ` 6 ?7 K, [) ?9 ~: m" J6 {0 V# b1 J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u% `1 w5 F6 A4 s w 5 E3 e! k2 g n! n# ?* k8 c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施启动时间由确定。 , d4 F/ y/ `$ P! l- x+ c% G0 E+ {- A+ q1 K 另据北京10月23日电,2022年10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采访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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