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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运营杂谈] 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抖音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抖音: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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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e 发表于 2021-12-3 02: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标题: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抖音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抖音:会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 陈宇曦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对此,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抖音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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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报道,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将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凌某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并存储凌某某的上述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不过,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同时,微播视界公司推荐有限的“可能认识的人”,不构成对凌某某生活安宁的侵扰,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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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宣判:抖音、微信读书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腾讯回应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信息:尊重判决 功能已优化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对此,腾讯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回应称: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

腾讯表示,2019年5月底,我们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

未来,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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