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教育部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在会上介绍了2013年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发展历程,详细解读了刚刚出台的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会议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
张光明在会上发布了《2013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累计资助金额1185.15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资金), 比上年增加59.07亿元,增幅5.25%。在2013年资助总额中,财政拨款共805.43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额比例为67.96%。其中,中央财政427.75亿元,地方财政377.67亿元。
2013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团体(个人)共计资助幼儿351.57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0.55亿元,比2012年增加16.67亿元。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38亿人,约1.26亿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约1.09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2013年春季学期领到了汉语字典,7955.54万学生享受地方免费教科书政策,1553.09万学生享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68.51亿元。全国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77.79万人次,资助金额294.62亿元,比2012年增加9.19亿元。全国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788.53万人次,资助金额107.36亿元,比2012年增加13.77亿元。全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724.07万人次,资助总金额574.11亿元,比2012年增加26.28亿元。
会上,张光明发布了《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报告》。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1999年启动至2013年底已历经15年。15年来,国家助学贷款不断改革完善,经历了1999年8城市试点、2000年全国推广、2004年实行以风险补偿金为核心的新机制、2007年转入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至2014年提高贷款资助标准等一系列完善措施,对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3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全国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979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37.34%;全国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2464个,占全国区县总数的86.09%。自1999年以来,累计998.90万人获得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032.08亿元。其中537.53万人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金额535.62亿元;461.37万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金额496.46亿元。2013年,贷款审批人数109.10万人,审批金额148.46亿元,获得贷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为13.23%。今后,国家将继续完善并推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张光明还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四部门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2014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具体为: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二是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三是将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四是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与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挂钩,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
张光明还重点解读了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原因与背景,并将2013年的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与2006年、2007年作了详细对比,用切实的数据说明了不断健全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为所有高校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保障,完全可以做到“保得住基本,兜得住底线”。他还明确了今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继续加大资助力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来自30余家中央和首都媒体的近50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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