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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坚决打击非法维权,宁翼贵金属苏州分公司揭秘非法维权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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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 发表于 2016-11-4 16: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据报道,广东公安机关端掉一个以“免费维权”为幌子、长期接受境外组织资助、在境内插手劳资纠纷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践踏工人权益的非法维权组织,抓获曾飞洋等7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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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内各行业屡次出现以“维权”为名义的地下黑社会团伙,他们利用行业内的各种纠纷矛盾,组织大批别有用心的社会人员、拉拢个别贪得无厌的牟利者、聚集有所求的既得利益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策划了一起起的“聚众上访、拉横幅取闹、静坐示威、教唆围攻”等激进而违法的群体事件,以达到其破坏国家社会稳定的邪恶目的。这些团伙动辄纠集几十上百甚至近千人冲击国家机关、围堵专家学者、干扰有关部门正常办公、甚至策划大型罢工、罢市等局部性的恶性动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人不止在工厂中密谋恶意维权,还在“医闹”中充当“导演”;不仅在城管执法中率人冲击国家转正机关,而且在金融投资领域里“搞风搞雨”、“浑水摸鱼”,悲哀的是,包括个别自媒体在内的部分媒体机构也因为各自的利益而在其中“火上浇油”、摇旗呐喊,惟恐天下不乱!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而绝大部分投资维权者,所发起的维权本身就值得商榷,对于行走于法律边缘的非法维权团体,犹如“站在刀尖上行走”的夜行者,已经滑向犯罪深渊而不自知。在金融投资领域,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疑是投资者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之一。然而一旦这份权利被包裹了恶意的外衣,甚至产生黑色的利益链条,维权两字也变得不再神圣了。随着国内金融要素市场发展不断加速,恶意维权之风也在愈演愈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明确规定: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资助非法聚焦罪】,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是恶意维权?简单来说,恶意维权是指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制造一些群体性事件,以道德震撼、舆论震撼向相关涉事机构、政-府职能部门施压,从而获取不正当权益。

  对于在合规现货平台中投资交易亏损的投资者,其本身都属于18岁以上年龄的公民,都有了是非判别能力,在投资中只要没有被他人诱导交易的话,那么投资的风险势必要自己来承担。如果说交易亏损、投资失败就要进行“维权”,就要去否认自己的交易行为,寄望于通过某些手段、某种方式来掩盖自身的错误,讨回自己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维权所维护的,就是不正当权益,也是非法的恶意维权。

  那么,都有哪些人在大宗商品现货投资领域内恶意维权呢?一般来说,第一类为纯粹的恶意维权者。这类“维权”人士往往由普通维权者转变而来,他们亲身经历过投资维权,并且通过恶意维权的方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类人往往故意歪曲事实,借助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对从业机构造谣诽谤,引导错误的舆论导向,甚至以言语威胁、过激行为、非法集会等形式向从业机构、金融机构、媒体机构甚至国家机关施压,以期获得相应赔偿;第二类为专业恶意维权者。通常,上述第一类人在深谙恶意非法维权之道,并接触众多普通维权者后,摇身一变就成为所谓“专业维权人”(当然,某些涉足投资领域多年之人,也可能成为专业恶意维权者)。在成为“专业维权人”后,他们依旧利用自己熟知的恶意或非法手段,通过互联网随意自建以“维权”为名的QQ群、微信群、贴吧等,利用这些平台招募有“维权”需求的所谓“客户”、拓展所谓的“维权”业务,以有偿形式“帮助”其他不明真相的维权者。这类人是非法维权团伙的核心,也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对于他们背后是否有黑恶势力支持、是否有境外反 华势力资助,还有待调查,但这类人目前的行为已经趟过了法律红线,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第三类为被蛊惑的普通投资者。这类人缺乏对大宗商品现货行业及投资的深入了解和思考,在投资亏损后,经人蛊惑,便毫无凭证地将“亏损”和“诈骗”划等号,认为自己蒙受“奇冤”,跟随一些恶意维权者进行恶意维权,希望通过这一“捷径”挽回自己的损失,最终成为恶意维权者的造势傀儡,网上发帖诽谤、非法集会等恶意维权行为都少不了这些人的身影。这一类维权者弄不清自己所在平台是否正规,更无视正规从业机构受到法律保护,一味跟风参与恶意维权行动;第四类为浑水摸鱼者。这一类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侵害,但因投资损失难以接受,就跟随恶意维权者进行维权,成为恶意维权者的帮凶;第五类为牟取私利者,这类人在不同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开户,通过不同方向的交易得到“一赔一赚”的结果,然后他们把“赚得”的部分揣进腰包,再拿着“亏损”的账户去恶意维权,要回多少就赚多少。

  在这些恶意维权者的组织下,很多媒体机构被欺骗与利用,为所谓的“弱势群体”去“伸张正义”,失去了传媒业报道事实、实事求是的基本职业道德,部分自媒体甚至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散播不实报道,教唆、引导与煽动投资者去闹事维权,从而扩大事件事态,以满足其吸引观众(读者)眼球、提升自身业内知名度和扩大收视率等业务量的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

  媒体理应做好舆论监督工作,但同时也需要就事论事,要站在公正的角度来进行报道,而不是怂恿投资者非理性地看待大宗商品行业,通过这些所谓的“焦点”事件及对这些事件的偏颇评论来抢夺业务量,扼杀整个发展中的新兴行业。如果这些恶意维权的团伙像曾飞洋那样受境外反 华势力资助而意图通过组织非法维权来破坏国内社会稳定秩序,那么这些媒体是否也会有连带的过失责任呢?我们静待后期的事态发展。

  就像“职业差评师”对于淘宝乃至整个电商体系的冲击一样,恶意维权的存在势必将对国内金融领域构成严重威胁、对国家局势稳定构成一定冲击。为此,作为市场的监督者、建设者、参与者都应以理性的眼光和心态去维护行业的发展,都有责任维护社会的稳定,如果万众一心,国内金融市场也必将迎来更完善、更广阔的前景!



 

精彩评论21

正序浏览
rhyosydlrv 发表于 2016-11-7 14: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wljnxqutgx 发表于 2016-11-7 21: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回复了
 
gevaemaidovef 发表于 2016-11-29 10: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来抢沙发的,也不是来打酱油的。
 
wwzcdenleclv 发表于 2016-11-29 10: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沙就是由无数松散沙粒组成的,但是他们却又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那股叱诧风云,横击 而过的气概相信大家在作者的文章里也能体会的出来。如果有读者还不能体会的,请参考
 
tohme 发表于 2016-11-29 10: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书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国际法,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alapScady 发表于 2016-11-29 1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明白了....
 
bqtklouu 发表于 2016-11-29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回复了
 
wwdu926a 发表于 2016-12-19 17: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安慰我啊~~还是垮我啊???怎么感觉又被扁了啊
 
tohme 发表于 2016-12-19 17: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跟别人不一样类~
 
gevaemaidovef 发表于 2016-12-19 17: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干吗啊~~~伤心啊~~~
 
wwzcdenleclv 发表于 2016-12-19 18: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样的好贴多些,再多些!!!
 
wwzcdenleclv 发表于 2016-12-19 18: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没事来逛逛
 
Acropozelan 发表于 2017-1-14 2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沙就是由无数松散沙粒组成的,但是他们却又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那股叱诧风云,横击 而过的气概相信大家在作者的文章里也能体会的出来。如果有读者还不能体会的,请参考
 
bqtklouu 发表于 2017-1-14 2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刚说你眼神不好,你还就来劲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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