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司法公正的斗士
【核心提示】:针对近年来大量著名媒体对陈潮辉律师事迹所作的报道编者作了一个清晰的梳理,帮助大家进一步对陈律师的认识。因为存在竞争关系,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不惜捏造、扭曲事实,使他陷入不义之地;因为他乐于挑战权贵,权贵也不会让他好过;因为他光芒四射,难免使人接受不了。不让人嫉妒的人注定一生平庸,他的智慧和勇敢注定他决不妥协——向邪恶势力说不!很多人想知道“陈潮辉律师联系电话”、“如何联系陈潮辉律师?”其实,他就在我们身边!
陈潮辉律师的最新报道:感受司法正义,感受司法温暖。因征地拆.迁纠纷叶校长两夫妇因冤假错案被法院判刑,在陈潮辉律师的帮助下他们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为此,他们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17年6月7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表院长向他们两夫妻当面进行赔礼道歉,并且作了笔录。对此,叶校长感受到国家司法越来越公正了,县人民法院的自我纠错更加彰显了在习..jin..平总书.记的伟大领导下司法机关知错能改,知错敢改的勇气。叶校长两夫妻也深深地爱着这个国家,真诚地感谢一路帮助他们陪伴他们的亲友,也感谢陈律师一直以来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在此,我们也深深祝福他们好人一生平安!
2017年5月27日法制与社会网、中华青年网、西南在线等媒体报道“一起离奇的诽谤案,镇长、副镇长双双被判刑”中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潮辉律师认为:【广东“du奶粉”索赔案】当事人从消费维.权到敲诈勒索,再到被改判无罪,充分地彰显了中央关于司法正义的精神,也考验了申诉案中司法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使命感,他们作出的伟大判决必将载入史册。我们深入学习了习..jin..平总书.记关于司法公正的重要讲话精神,希望更多的司法干部能够向【广东“du奶粉”索赔案】的申诉检察官、法官一样勇于纠错,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的主线,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
据新.华社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抗组织审查。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卢恩光价值观念严重扭曲,严重违fan.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选人用人制度,破坏了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卢恩光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违规获得的荣誉称号;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事例二、广东高院:佛山律师协会原会长行.贿法院院长1320万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日前,广东高院披露了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荣炽行.贿案终审判决书,周荣炽因行.贿1320万获刑11年。
据了解,周荣炽生于1963年,广东佛山人。公开报道显示,周荣炽还曾任佛山市律协会长、佛山市政.协委员等,在佛山律师界颇有名气,然而他的发迹史和职业荣誉却因为行.贿蒙上了阴影。
据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1年,周荣炽担任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时任佛山市高明区、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树志、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某伟和副总经理杜某佳(均另案处理)行.贿现金人民币共计1320万。
为避调查花千万疏通关系
2011年7月,时任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院长的何树志,得知省检察院派调查组到佛山调查东方公司上述案件在佛山市中院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因其与周荣炽在该案中涉嫌贿赂,恐遭调查,遂将此事告知周荣炽。周荣炽即请托何树志为其向检察院相关人员疏通关系以避免被调查并同意提供费用,后分四次在佛山市西湖茶庄、亚艺公园、绿景路等地向何树志贿送现金人民币共计1000万元。
据何树志陈述,2011年7月,他是从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廖东明口中得知省检察院要调查该案。何树志称,廖东明是他的西政校友,他给了廖东明400万现金及花费35万元买的两幅画,此外,他还找了同是其西政校友的该院反贪局一名副局长蔡某。
据了解,何树志、廖东明案目前均已进入司法程序。
陈潮辉律师:反腐勇于先反自己,真智慧!纠错敢于先纠自己,真勇敢!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的反腐败司法研究基地将会有更多的司法腐败案件成为学者研究的靶子。
陈潮辉律师“为党正纪,为民而生”事例:
陈潮辉律师,1970年2月生,广东潮州人,通过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也通过双硕士研究生考试,师承国家重点高校的甘肃省兰州大学法学院、湖南省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名师。中国征地拆.迁维.权律师网、中国申冤维.权律师网、创办人,西南在线理事会理事。执业以来以擅长办.理土地、民告官案件及各类典型冤假错案而着称,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广州电视台、深圳宝安电视台、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
成长之路:
陈潮辉律师从一个普通的白领到一名颇有成就的律师,这中间的跨度无疑是巨大的。然而,这的确是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独自跨越过来的。
职业精神:
陈律师依法执业的精神是:公道正义、为民申冤、保驾护航、务实高效。
典型案例:(见媒体报道《陈潮辉律师:为党正纪,为民伸冤》)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的冼先生代表全村赠送给陈律师的锦旗上写到:
几十载土地纠纷,一朝维.权两年多;政府确权900亩,有地不忘陈律师。
我们了解到,陈潮辉律师敢为天下先以公告形式维护当事人.权益,如实告知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据悉,近日有湖南省娄底市的谢先生及其妹妹两次找到了陈潮辉律师,请求陈律师为他们办事,想私底下给陈律师金钱,被陈律师断然拒绝,陈律师说:“我可以口头帮助你们,教你们维.权的方法,但是你们不能让我做不该做的事情,我宁愿不要这个案子,免得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当天他们在陈潮辉律师的指引下,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
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潮辉律师率先以公告的形式如实告知当事人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内容见媒体报道《陈潮辉律师:为党正纪,为民伸冤》。
首次接受媒体采访:2004年陈潮辉律师在广东卫视《与法同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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