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这个土地出让金制度也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制度。
$ H# C% i% j1 h, i+ ] 如果说这是土地买卖,那么地主是谁?也不能够规定卖者只卖七十年,买者又必须买七十年。
" v8 f- m9 {- }* \+ N 如果说这是地租,怎么能够要求七十年的地租必须要一次付清。+ W2 U1 V. p8 _9 x+ Z9 w5 w
如果说这是税收,也怎么能够要七十年的税收一次付清,是不是以后就再也不收税了。再有,现在缴了土地出让金以后仍然还要交土地税,这不是重复收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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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土地出让金”似卖非卖,似租非租,似税非税,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多种内在矛盾的复合体。+ g+ k3 }6 |9 Z I" R6 T# s
还没有听说过国外,或者历史上有那个国家也有过这种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