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淘宝电商] 海关总署:增长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羁系试点

[复制链接]
lyz 发表于 2021-12-16 11:22:15 得知互动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使命的摆设要求,加速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羁系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现有试点海关底子上,增长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羁系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实行。
本公告自2020年9 月1日起施行。
(原题为《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羁系试点范围的公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lyz

0关注

0粉丝

101帖子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Q Q:

956130084

中国·湖北

Email:956130084@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站长技术交流论坛|互联网技术交流平台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得知网络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730号

  ( 鄂ICP备15006301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