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知名媒体人杨延方被多人伤害案回眸

761 3
奔跑吧 发表于 2017-11-22 19:39:33|广东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2015年10月13日,原大象舆情研究院总编、房妹事件爆料人、知名媒体人杨延方在单位门口被多人伤害。
: d3 o( F. D" U) S6 R' B; P  2015年10月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及张超先后被金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张福宽被网上通缉。2015年12月,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将康梦、丁青玲、刘海超及陈军取保候审,四人另案处理,批捕张超1人,张福宽仍在逃。# C1 f2 K, z7 z3 h
  由于不可言明的原因,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张超及张福宽共同伤害杨延方案变成了一人伤害案,遗漏了五个嫌疑人。
; z4 O5 S. N" W  一、杨延方被多人伤害案之现场
. v7 L1 H' Q" j# k; p* d" A, x
  1、上 门找事 10月13日下午,大象舆情研究院前员工康梦和牛倩倩一起,找到公司无理取闹。她们两位是2015年3月招聘的员工。3月下旬,两人和其他3人一起被公司派往北京参加培训,每人培训费用9800元。去之前公司和他们签署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9800元培训费公司付5800元,另4000元先由个人垫付,取得合格证后每月返还个人400元,10个月还清。工作满2年后证书还给个人;若工作未满两年,个人按协议赔偿给公司费用。
) ]* G4 c' s0 G. x  经过公司几个月的培养,在获得证书之后,康梦和牛倩倩仅工作了一个月,便于2015年7月离职并加盟了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之后提出了索要证书的无理要求。此事康梦和牛倩倩之前已经提请劳动仲裁,但未被受理。6 Y1 F' F0 j; q5 }" H
  10月13日下午左右,二人再次上 门索要证书,鉴于两人已经提交劳动部门,并下发了律师函,杨延方建议两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Z9 P: f& X/ t9 y) @9 Q* r
  2、拘禁行为 10月13日当天下午,在会议室里,康梦和牛倩倩两人一直要证书或退款,双方意见不合,僵持了很长时间。杨延方想出会议室上厕所时,康梦堵着会议室的门,不让杨延方出门。她还扣上了门上的拉扣,并用手护着门拉扣,说,就是不准杨延方上厕所。
7 {3 e9 V5 G7 H- D  杨延方因急着上厕所,就用手去找门扣,并推开了康梦的手。这时候,康梦大声说杨延方打她了。并当场跟她妈妈丁青玲打电话,说杨延方打她了,让她妈妈派人过来帮她。还说杨延方把她手臂打红了、很疼等夸张的话。+ H  L4 W; F5 F& B
  3、侮辱行为 康梦给她妈妈打电话后,来了两个男人,到会议室里说康梦是他们的妹子,并大声质问杨延方,为什么欺负他们妹子。
! T' \# V, v' w1 t" J  之后,在会议室里,康梦和两个男子就不断地用各种言辞侮辱杨延方。其中一个男子还把装满水的水杯往杨延方身上扔,一部分水溅到杨延方的身上。8 K) x3 m3 n4 P; ?7 F9 c
  4、围殴 在康梦和两个男子在会议室侮辱杨延方的时候,杨延方安排一个员工秦翊皓报了警。7 ^1 k' p4 q) n2 h: Q
  110很快来了之后,不上楼,要杨延方和他们都下楼。+ M* Z4 E! P, U7 |4 s& G
  下楼之后,杨延方发现康梦和两个男子身边又多了两个男子。3 U- L9 s: H8 j1 W: V$ H' c2 W. J
  警方简单问了几句话,然后说都不准发生冲突,并把康梦带来的4名男子登记了一下,就离开了。
- x5 y# K! }" B# i% H  这时候,康梦和牛倩倩,以及康梦叫来的4个男子,就不断地围着杨延方,先是各种语言侮辱,然后都动手动脚拉扯杨延方、围殴杨延方。4 W1 F* _5 o: {  {
  他们不断提出让杨延方跟他们走,“换个地方说事。”
* H# ~" s5 W8 o3 X# S( H; p* x  在拉扯和围殴杨延方的过程中,4个男子还把杨延方推倒在地。/ w- T& x" g! V% Y) n
  5、绑架 这4个男子和康梦一直提出换个地方说事,杨延方不同意。
& h* ^0 L. |2 f8 T$ K1 p7 i  很快,4个男子中有人去路边把丁青玲的车开过来,车开到杨延方旁边,拉开车门让杨延方上车。杨延方不同意上。
$ @8 M! O" x6 }, }  然后这4个男子,有的在车上扯杨延方衣服、头发、耳朵,有的在车下架着杨延方胳膊、揣杨延方的肚子和腿,非要把杨延方绑架上车。杨延方西装的袖子都被扯烂,衣服扣子也被扯掉。
' \8 p; G! ]$ g: g9 r6 C8 `. b1 r  这时候,康梦和牛倩倩一直在旁边。杨延方还听见康梦不断给4个男子下命令,说“打他、打他”之类的话。杨延方还听见康梦喊她妈妈,估计她妈妈丁青玲也在现场。9 Q, ^. P" f8 Z& x
  几个男子拉扯绑架杨延方上车的过程中,杨延方感觉到两个耳朵剧烈疼痛,左耳朵像是要掉了一样。头部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夯了一下,像要炸裂开一样很痛,感觉到两条腿的剧烈疼痛。这时候,还是有人在车上拉扯杨延方,有人在车下把杨延方往车上推。2 j! ~! g. o7 t; q. v6 z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杨延方就是拼命地用脚勾着车下边、挡着车门,挣扎着。
5 S# p1 X5 e+ Y, v* [( P% R8 ?  6、群殴 4个男子见一直把杨延方绑架不上车,就又把杨延方扯下车,过来群殴杨延方。有的用脚跺杨延方头,有的踹杨延方胸,还有的乱踢、乱踹。: [) ]8 b3 m5 N9 p5 m
  之后,杨延方就失去意识,什么也不知道了。, U6 u/ v7 F  x' k8 a
  被康梦母亲叫来的这4个男人,之前就不认识杨延方,动手打人并且出手这么狠是要有动机的,杨延方与他们有什么仇、什么恨,让他们下如此狠手?) E& G' z1 O, z* T# N
  二、杨延方被多人伤害案之细节
6 p8 m3 e7 w$ a9 y4 m4 ]! O# I# F- @
  (一)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张超及张福宽涉嫌共同故意伤害罪。9 v) f: ^0 }. [2 [' e
  1.杨延方受伤后于2015年10月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及张超先后被金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固定证据,张福宽被网上通缉。2015年12月,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将康梦、丁青玲、刘海超及陈军取保候审,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批捕科仅批捕张超1人,其他四人另案处理,张福宽仍在逃。2 K, w% V1 \# ]% J
  2.2015年10月17日的伤情鉴定显示杨延方头部重伤,没有涉及其他部位伤情的描述,家属多次质疑后,2016年9月27日对伤情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杨延方胸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河南省人民医阮住院病历证明杨延方被伤害后除了头颅、胸部受伤外还有耳廓撕裂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腹腔积血积液及贫血进行性加重等,这种多部位损伤符合多种因素致伤。' V( l3 ^6 Q8 R. V1 J, [. h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侦大队苗斌称,补充鉴定后再次向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重新报批了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四人,但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 _; k% o8 [! S: v% \$ t% H3 X" i
  3.杨延方被袭至重伤案由康梦引发,康梦和丁青玲始终参与组织、指挥和教唆4名男子犯罪。刑法第25条规定,参与、组织、指挥、教唆他人犯罪应视为共同犯罪,应和直接伤害者共同承担法律责任。9 ^7 z$ p% u' b3 O8 [9 l
  (二)案卷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张超、张福宽涉嫌共同故意伤害。1 j$ n# {. z% a0 [3 }1 A! d
  1.查卷74页张超在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2015年11月12日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在第76页供述:“那个女子(指康梦)喊‘打他’‘打他(指杨延方)’,我推他(指杨延方)一下……张福宽和刘海超的朋友也围上来朝哪个中年男子(指杨延方)身上跺,刘海超也围上来朝那个中年男子(指杨延方)身上踢……他们三个人打了几下也停了。”& a  S) h4 f$ c' w+ R5 S
  2.73页张超亲笔供述:“……杨延方们几个把欠钱的人(指杨延方)给打了。”81页供述“张福宽和另外一个年轻男孩上去拉那个中年男子(指杨延方)上车……僵了一会,一个女的喊着‘打他(指杨延方)’……之后刘海超他们也都围上去打那个中年男子(指杨延方)……他们也围上去打了。”85页“杨延方听见有个女的喊‘打他(指打杨延方)’。”86页“……加上有个女的喊‘打他(指杨延方)’。”88页“一个女的喊‘打他(指杨延方)’……我打……之后刘海超他们也都围上去打那个中年男子(指杨延方)。”在76页、81页、85页、86页、88页曾5次提到有女的喊“打他、打他”,这女的是康梦。76页张超说:“我们这边那个中年女子(指丁青玲)就说‘把他(杨延方)拉走,换个地方说事。刘海超就去开了一辆车,灰色的。”& S* F+ ?! S( W4 F. |* p
  3.106页康梦供述:“是我妈丁青玲叫来的人后来又来了两个男子把杨延方殴打致伤的。”
  T/ c+ ?+ x7 [# M* a  4.126页丁青玲供述:“处理康梦的事是自己决定的。”丁在111页和113页供述“找刘海超和陈军帮忙”,还说把杨延方拉到另一个地方是丁青玲同意的。丁青玲在123页称,刘海超说给杨延方换个地方,她也同意了。
2 }( T7 J  p7 Y, P. i# y  5.179页康怀军(康梦的父亲,丁青玲的丈夫)在2015年10月19日证实“丁青玲说:康梦被打哭得不得了,之后我就找了几个人去找杨延方了,后来我找的那几个人把杨延方打了,事情比较严重,我很后悔……丁青玲自称不会逃避这件事,既然已经造成了后果就应该承担后果,会去公安局把事情处理好。”* F4 Q5 p$ ^( b1 D1 W( U
  6.163页秦翊皓证实:“问:讲一下当时都有谁参与了打架?秦翊皓:杨延方和康梦打电话叫来的四名男子。”172页秦证实:“一个打电话的问我要手机,我把这些告诉了警察,后来警察把这个人控制了,但这个人不是下午打杨延方的四个人之一。”170页秦说,“这几个人都乱说,给他(杨延方)换个地方。”1 K. N6 A* l4 S$ L( k( l! g$ n
  7.199页牛倩倩证实:“康梦说今天解决不了,就找人吓唬吓唬杨延方。”203页牛倩倩证实:“康梦说如果不给钱和证,就找人吓唬吓唬杨延方。”: {6 q( d$ U1 \' E& u& C+ h( p
  8.205页辨认笔录中陈军辨认8号照片张超是伤害杨延方的人之一。210页辨认笔录中刘海超辨认5号照片小超大名张超是伤害杨延方的人之一。212页辨认笔录中秦翊皓辨认3号照片是刘海超,是恐吓并强行将杨延方拉上车的几人之一。214页辨认笔录中秦翊皓辨认7号照片较瘦的是陈军,是恐吓并强行将杨延方拉上车的几人之一。218页辨认笔录中陈军辨认10号照片叫张福宽,是伤害杨延方的四个人之一。
& v" b- q; }8 g5 d. ]" H  刘海超、陈军、张福宽和张超是直接打伤杨延方的人员,丁青玲叫人、康梦喊着“打他,打他”的行为是伤害杨延方的根源,且康梦在对其母(丁青玲)谎称被杨延方打了,该行为是有意制造本次伤害的。虽然丁青玲、康梦、刘海超和陈军没有如实供述打伤杨延方的经过,但是丁青玲的丈夫康怀军证实了伤害当晚丁青玲告诉康怀军伤害杨延方的事实。且到案的张超也如实供述了伤害现场多次有女的喊“打他,打他(指杨延方)”,还供述了是4个人打伤的杨延方。杨延方接受警方询问时回忆称,是康梦在现场叫人“打他”。因此,康梦、丁青玲、刘海超、陈军、张超、张福宽共同犯罪导致了杨延方被伤害并致重伤。
. G, m" X$ R- j  三、 杨延方被多人伤害案之部分内情
$ A( a$ _' S( c, Z2 O
  当天参与的牛倩倩,在公司培训后上了一个月班,就离职到了郑州九郡文化传媒公司。而郑州九郡文化传媒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关国营。关国营本来和杨延方是大象舆情研究院的合伙股东,但后来仗着他哥哥关国锋是河南商报的总编辑,想把杨延方挤走,没得逞后自己拿了大笔钱走了。关国营有好几家公司,郑州九郡文化传媒公司是他的公司之一。% c5 L2 v, A$ \
  当天伤害案的主角康梦,因家庭有钱,刚从韩国留学回郑州。是她母亲丁青玲托人找到杨延方才安排到大象舆情研究院工作的。但培训后一个月就跳槽去了郑州陈祖强创办的叫中原视线的舆情机构。- H& M: i# f, `: E% a
  康梦的母亲丁青玲,之前经营两家公司,一家是智能家具公司,一家是金融公司,听说是一家帮人讨债的公司,刘海超和陈军都是这家金融公司的员工。智能家具公司名称叫河南英泰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是康梦:30%;丁青玲:70%。
8 b9 A- U: [+ C% l* H, J  康怀军是丁青玲的老公,是康梦的爸爸。康怀军在中石化郑州公司某处处长。丁青玲的丈夫康怀军证实了伤害当晚丁青玲告诉康怀军伤害杨延方的事实。
! b" K3 V" D" u# V( i2 H  四个男子中的刘海超,其夫人王森和丁青玲关系密切,事发当天,丁青玲和王森多次通话,王森和王森公司的成伟也开车到达现场。但成伟的手机掉在现场被证人秦翊皓拾到交给警察了。王森开的车被警方暂扣了。; l, }- `& R% W  {% @: e2 z: F
  之后,去找警方取车的人叫魏铭言。魏铭言自认是车主,是借给王森开的。魏铭言是新京报的记者,之前是郑州晚报的记者,家是郑州的。魏铭言之前和杨延方也认识。(撰文 石玉)
; S. k9 C1 W- I6 ]

回复|共 3 个

kjlqiyjws Lv.8 发表于 2017-11-27 13:02:35|德国 | 查看全部
要相信自己~智商为0
imzlcubshs Lv.8 发表于 2017-12-12 22:17:05|英国 | 查看全部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
xiaoye Lv.9 发表于 2017-12-21 18:52:51|北京 | 查看全部
看你快沉底了~~~~~~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得知互动是一个融创意、设计、开发、营销、生活、互联网于一体的专业交流分享平台。
Copyright © 2026 得知互动-专注Ai与站长技术交流社区-Ai交流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5.0 鄂ICP备15006301号-5|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73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