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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抖音上演闹剧,辱骂诋毁他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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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来沙沙 发表于 2020-8-11 19: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613期

  作为时下最火的APP,“抖音”受到众多网友的追捧,许多网友精心策划拍摄各类有意思的短视频,来获得关注。不过,有人却利用这样的社交平台,拍摄并发布辱骂诋毁他人的视频,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害人终将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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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小柳在玩手机刷抖音视频时,忽然看到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抖音用户,使用的头像也是自己的照片。点进主页后,小柳发现,在这个账号中已经发布了三个小视频,视频内容大多以小柳的自拍照为主,还配上了许多不堪入目的侮辱性字眼。“你看到这些抖音视频了吗,播放量已经超过五万了。”紧接着,小柳就收到了前男友张某的私信。原来,自从与小柳分手后,张某一直心有不甘,不断纠缠骚扰小柳。为了自己的报复欲,张某冒用小柳的信息,在抖音平台上多次拍摄发布辱骂、诋毁小柳的视频。

  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巨大影响,随后,小柳勇敢的选择了报警,经过教育并调解后,张某在抖音上公开向小柳道歉并承诺永不再犯。

  不料,没过多久,当得知小柳已经有了新男友,张某越想越不甘心,他又拿出手机,在抖音上继续发布污蔑小柳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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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闹剧越演越烈,小柳身边的同事、朋友甚至是家人都看到了这样的侮辱性视频。面对同事异样的眼神,家人的质问,小柳内心崩溃了,她选择了跳楼自杀,万幸的是,民警及时赶到劝说,最终阻止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随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日前,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柯桥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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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什么是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主要有下列四种行为表现: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上述四种行为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张某为什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形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恶劣”。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检察官说法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秩序是公共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微信群发言、网上发文,如果言论过激,或者存在造谣、传谣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本案中,张某为发泄私人情绪,在公共网络空间内以被害人名义“自取其辱”型的辱骂、诋毁被害人,对被害人个人名誉以及社会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让我们一起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往期回顾

  柯桥检察办理的这起虚假诉讼案件获最高检“点赞”

  权威发布 | 柯桥检察依法起诉以曹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权威发布 | 柯桥检察依法起诉以鲍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供稿:陈佳囡

  编辑:王菁 丁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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