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为了再次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及优惠,这对夫妇"假离婚",新房由男方购买,购房后双方再复婚。离婚并购房后,女方发现男方并未有复婚的打算,便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方拥有新房一半的产权。一审法院判决女方败诉,女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三中院认为,因涉案房屋系离婚后购买,不能适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丈夫拒绝复婚 女方索要"假离婚"后所购房产
一对夫妇为优惠购房"假离婚",新房由男方购买,购房后男方拒绝复婚。女方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方拥有新房一半的产权。
女方陈某称,她与男方李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同年生有一子,因现有房屋较小,夫妻双方打算再购置一套房屋。丈夫李某以单身人士才能享受较低首付和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为由,建议夫妻二人"假离婚"。获得妻子陈某同意后,双方草拟了离婚协议,并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陈某与李某还住在一起,生活无其他变化。新房装修好后,陈某数次提出复婚,但李某均未同意。期间,陈某偶然发现新房有其他女性化妆品等物品,于是将丈夫起诉至法院。
陈某起诉称,双方系"假离婚",故要求确认其对新房享有一半产权http://www.asbyyw.com/xbcs/1028.html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李某称双方确因感情不和才导致离婚,系"真离婚",同时称新房系其父母出资购买,与陈某无关。
认定房屋系男方离婚后购买 法院驳回女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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