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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运营杂谈] 女子被指“村霸”起诉索赔:发视频者赔钱道歉,抖音平台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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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e 发表于 2021-12-3 02: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浙江台州女子李某打开抖音时刷到了一条“多角度了解村霸”的视频,发现视频中的主角竟然是自己,为此她把刊发该视频的抖音账号所有人金某、抖音平台经营公司告上法庭。 BxD90IIX00fVUI9s.jpg

本文图片均为“台州晚报”微信公号 图

8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台州临海市法院获悉,被告金某因在抖音上侵犯原告李某名誉权,被该院一审判处在抖音平台上赔礼道歉七天,并赔偿李某3000元;被告抖音平台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019年7月,李某刷到抖音上一条配文“多角度了解村霸”的视频,发现内容竟是前段时间她因村里宅基地边界问题与邻居吵架的视频。李某点进这人的抖音号,发现还有一段拍了她吵架的视频,配文为:“把路占为已有,还把水井挖到路上,让别人无路可走。蛮横霸道。” Iu5u5lpyW5gWM576.jpg 李某觉得对方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包含“村霸”等侮辱性词语的文字,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今年5月8日,李某将账号所有人金某起诉至临海法院,要求金某在抖音上向自己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抖音的经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为金某侵权行为提供平台构成共同侵权,判请两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并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金某辩称涉事抖音号系他于2017年注册,去年2月手机丢失后就没有用过;相关视频没有明确指出谁是“村霸”,系原告李某将“村霸”往自己身上套的。
被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涉案视频由第三方用户上传发布,公司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既不存在侵权的故意,也没有实施侵犯李某名誉权的行为,对用户的侵权行为不构成明知和应知。在收到起诉材料之后,已经核实该视频由第三方用户自行删除。原告到目前为止未向公司发送有关删除屏蔽相关侵权视频内容的通知。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抖音账号由被告金某注册,相关视频应推定为金某发布,金某未提供证据证实其手机曾失落,视频内容非本人发布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金某发布的视频虽未对原视频作实质性修改,但在原视频上加配“村霸”等文字,且内容明显指向李某,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原告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金某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其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为维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用,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但李某主张的8000元费用明显过高,法院酌定3000元。
原告李某从未向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相关通知,没有证据表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知晓侵权事实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李某要求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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