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7 月 30 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 App 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 App 后,被推荐大量 " 可能认识的人 ",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 App 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将抖音 App 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抖音 App 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侵权。
在另外一起黄某起诉的案件中,原告黄某主张,其在使用 " 微信读书 3.3.0 版本 "(以下简称 " 微信读书 ")时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软件自动关注微信好友、默认开放读书记录,原告认为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诉至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