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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要用这个方案,你按照我说的想法,重新再改一改?晚上辛苦你了。”
老板和我说这一番话之前,我心里还在盘算,吃过晚饭带孩子出去逛一逛。看着密密麻麻的修改意见,我意识到,今晚又是加班夜。要说没有沮丧,那是不真实的。不过我明白,既然是工作上的需要,本着尽心尽责的职业精神,加班不可避免。
当然我可以撒个谎说,自己生病了,正在卧床休息——为配合谎言,最好在朋友圈发一条消息,“努力奋斗,也要爱惜自己,身体已经不年轻”。这样的完美借口,老板自然不会说什么。这种伎俩只能应付一时,再有一次两次,老板就会认定你是个不靠谱的家伙。拖沓懒散无益于职业前程,也有损我的声誉。与其耍小聪明,不如努力工作。
互联网行业的加班是普遍现象,加班工资却很少听说。我从没见过向老板索要加班费的人。假使有这种人,我想他已经做好了辞职不干的准备。
不要误会,我没有任何贬损嘲讽之意。我是真诚地认同这种做法。不想加班,希望换一种工作节奏,就去找老板谈;谈不妥,那就选择辞职。不想跳槽,还想要加班工资的人,只能付诸法律的强制。指着法律条文向老板要加班费的人,你认为他会干得长吗?
互联网行业的加班文化饱受诟病。从管理无能到员工低效,很多人写文章骂。不管怎样说,加班是这个行业的一部分。很大程度上,它意味着奋斗精神,还有自由体制。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欣欣向荣,从业人员的高薪水,不是慵懒的朝九晚五能创造出来。
加班在国外互联网企业也很普遍。印度是劳工团体非常强大的国家,传统行业很少有加班,僵化的劳工法束缚了印度经济发展,这些法律在班加罗尔却形同虚设。那里的软件工程师像中关村程序员一样,也是夜以继日工作,将这座城市打造成“印度硅谷”。允许自由加班,这是经济自由的体现。没有灵活的劳动制度,班加罗尔也会黯然失色。
最近几天,很多人在骂互联网行业的996制度(每天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这种工作强度在一些人看来是虐待。其实,只要有人还在岗位,一切平稳运行,法律就没必要干预。禁止加班或规定加班费,企业也会有规避的方法。他们只需增加工作负荷,让员工接受临时调整。此外,调整薪资结构,激励员工主动加班,追求收入增加,这也不难办到。原本“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劳资关系,反而会变得复杂。
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996工作制具有变相裁员的性质。法律规定,公司裁员需要付一定补偿金,很多公司不想掏这个钱。他们增加工作压力,让吃不了苦的员工主动走人,以便节约补偿金。这种做法说不上尽善尽美,因为“吃不了苦”的员工未必是差劲员工。不过,这种做法也有合理性,不能共度时艰,吵着要加班费的员工,公司通常不喜欢,趁此机会将其“逼走”,多少可以理解。
长期的996工作制,员工压力会非常大。他们还愿意待着干,可见工资具有诱惑力,前景也足够好,加班辛苦已经折现到收入里。很多人嘴上说辛苦,行动上却诚实接受了。很多骂加班文化的文章,其实也是作者辛苦熬夜写出的。都不太容易,相煎何太急。自愿的996工作制,未尝不可。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