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 漳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公转商”
</p> 昨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宣布通知布告称,经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报市当局批准,9月15日起,在全市范畴内乱创办小我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营业,即“公转商”贴息贷款。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在资金活动性严重,无充分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形下,将本应由中间资金发放的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小我贸易性住房贷款,告贷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贸易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歧发生的利钱差由公积金中间向受托银行补助的贷款方法。
据悉,“公转商”贷款是缓解公积金活动性不足的主要举动。采取小我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能使告贷人享受到的┞服策性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整一致,有助于支撑公道购房信贷需求,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贷款政策性利率优惠的权力,连续助力全市房地产“往库存”。
从9月15日起,凡运营前提成熟,已与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签署《小我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营业合作协定》的受托银行,其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信贷营业,均可纳进贴息贷款运行范畴。
届时,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将采取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法机动联合的运行模式,依据资金活动性状态和相干承办银行亲密共同,阶段性采取贴息贷款,即:资金活动性不足时采取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活动性改良后,改回应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慢慢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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