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3月25日在携程网站上看到一款旅游产品,名为“瑞士+希腊10日跟团游”,并且当下立即付了全款占参团名额。全款金额为41160元.
2015年7月开始着手准备签证事宜,中间由携程旅行网负责签证材料的专员直接和我联系,并且补办了部分材料,寄往携程此次旅行的供应商,于2015年8月14日被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加玲签收。
2015年8月21日,我收到由携程发出的出团通知书短信,由此证明我与先生都已被出签,于是我们开始着手准备行李和兑换货币。
2015年8月25日凌晨3点35分我们准时到达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中国海关”显示牌处等待领队。领队是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全景旅游孙宏超,据他个人描述,他是临时顶替原来的领队,所以我们是后来才收到更换领队的另一份出团通知。4点15分左右,全团25人到齐,孙宏超开始派发护照并且带领我们去托运行李。我打开护照惊讶地发现护照签证页并非我本人的照片,急忙找到孙宏超理论,他说:“没有关系,照片不重要,签证信息是你的,可能长得太像弄错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可以帮我看看到底哪儿像了?!头发丝儿么?)我的灾难就从他说完这句话开始了。。。
托运完行李我和先生一起过关,在中国边检,边检人员仔细的查看我的护照和签证页时,发现了我的签证页照片与我本人不符,未准我通关。她向我核实,我说:“这不是我的照片。”他们了解到我的实际情况并且我指出了那个照片的所属人在我们团里,那位女士也向边检人员说明了情况。原来旅行社收到材料以后要求她提供另外一份两寸彩照,原因是第一份照片露了牙齿,她重新拍照并且寄出,没想到,她自己的签证页上依旧是第一次寄出的旅行社所谓的大使馆不认可的照片,而她第二次补寄的照片却被贴到了我的签证页上。由于是代 办 的团队游签证而且我的护照上有之前的申根签证和在英国留学时期的签证,他们找到边检主管,并联合瑞航工作人员联系瑞士当地边检人员说明我的情况,并希望由我自行用英文解释,由于是旅行社代 办 签 证的材料专员的严重失误,导致我的材料与同行团中他人的照片混淆递交,直接造成我的签证照片与本人照片不符。
从4点30分左右在边检与我老公被扣留查明情况,一直到7点多瑞士方面才给予最后答复,他们并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直接就拒绝了不符合本人情况的签证。于是我和老公被拒绝入境。
7点30分左右边检人员采用执法记录仪对我摄像,询问我一些相关问题,并且让我签署了一份“签证照片与本人照片不符”的护照与签证页复印件说明。将我两人销签并将我们的行李卸下运回航站楼内由我们自行领取。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我们领到了我们的行李并且驱车回家等待9点携程旅行网投诉客服上班。
上午九点,我们已经连续27个小时没有睡觉,急忙拨打携程旅行网要求处理后续赔偿事宜。携程表示他们将与供应商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交涉并且给出最终方案。
当天下午,携程联络我们说,他们可以全款退还我的旅游费用,但是连带的我先生的旅游费用只能部分退回。
我们表示不满,首先由于他们的重大失误导致这次的旅行失败,他们不但不给于赔偿,不承认错误,而且还让我们亏钱,要知道我3月份就已经交完全款。签证材料由多人审核,签证下发以后没有任何人核对相关信息,导致错误无法弥补。携程表示他们将继续研讨方案。
26日上午,我与瑞士大使馆通了电话,他们表示这次团签,如果材料混淆,是旅行社方全责,并且如果他们提前一天发现问题,就可以上大使馆当天解决,换发正确照片的签证页。
26日下午,携程上海总部给予答复,维持原来的赔偿方案,我先生不予赔偿现金的部分,兑换成携程的旅游券。这个荒谬的解决方案我们根本无法认同。第一,由于本人是国家公职人员,一年只有干休日可以出境游,请假需要层层报批,非常耗时耗精力,由于和他们的交涉问题,我已经三日无法销假正常上班,误工费是第一笔损失;第二,8月25日出行对于我们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我们都是旅游爱好者,由于家庭和工作的原因,一年只有一次机会长假出国旅行,瑞士和希腊一直都是我们向往补度蜜月的地方,而且26日是我29周岁的生日,这也是我们这次出行的原因之一,也是我早早预定旅游产品的原因;第三,本次签证页的照片是在电子系统里长期存在的,我还需要去大使馆自己更换正确的照片,不然对我以后出国会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去瑞士,他们会发现两次照片完全不一样,对我个人的签证信誉是一次重大的损害!第四,我们被边检扣留,录像质问,还被怀疑主观意愿伪造材料,如果不是团队游并且能够找到当事人澄清的话,我们被边检告知还有可能因为造假 证 件闯关被拘留!最后,我先生与我夫妻关系,此次连带受牵连,责任方应负连带责任!
我们怀揣着一年的疲劳和期待,希望这次旅行给我们生活带来更多的美好记忆,但是这一次的重大失误导致我的生日变成了一场灾难,我在边检痛哭失声,我先生连连叹气,第二天我直接嗓子都哑了,说不出话,只能由他代我与旅行社对峙。
8月27日上午,我们再次接到携程的电话,处理我们此次事件的是工号为 B03876的姓史的一位北京携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主管。她给予我们的答复更为荒谬,她说我们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是旅行社的责任,所以赔偿方案还是维持原样。
携程对于这次签证乌龙事件的处理方式让我们好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由于他们两家旅行社负责材料的专员的马虎大意,毁了我们的假期不说,浪费了我们的时间,金钱,最后连赔偿都没有诚意。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件明显的错误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当我们表达了强硬的不接受他们赔偿方案的态度后,史主管很快又打来电话说我的旅游款项可以很快退还,言下之意是希望我们快点接受他们的方案,拿钱走人,不要再纠缠。浪费了我们三天时间的真诚沟通,得来的一直不变的结果简直哭笑不得。我们旅行失败,工作耽误,假期被毁,我生日蜜月都一团糟糕,最后我交的全款只能回来一部分!
有那么多的解决方法可以避免这次事件的发生,可是他们还是视而不见,竟然还堂而皇之的认为我们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起诉他们,可以让他们毫发无损的逍遥法外。请社会各界善良的人们动一动你们的手指,伸张公义,转发一下,让更多人看到,让他们的高层看到底下的人都在如何把自己的品牌做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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